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
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62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重庆银行”或“本行”)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申请人律师”),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
现就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会反馈意见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1”,表示第一个问题;“1-1”,表示第一个问题的第一个要点,其他序号类推)。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1、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品报备情况,过渡期
安排。...... 42、关于同业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同业投资的构成、金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的,说明同业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后续收回情况;(2)说明同业投资中是
否存在“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 153、关于表外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表外业务的销售方式、运作模式、收益情况、资产减值情况、杠杆情况、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结合投资标的资产质量及内控情况,说明表外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2)说明报告期内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相关业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44、关于监管指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同业业务占比、贷款集中度、存贷比、非标业务占比(影子银行情况)等相关经营指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33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贷款实际情况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不良贷款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良
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 416、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的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表
核查意见。...... 567、请申请人说明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请保荐机
构和申请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688、请申请人说明与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刑事案件是否涉及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民事诉讼对公司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是否构成第九条规定的“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以及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公开发行证券的禁止性情
形发表核查意见。...... 739、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发行是否需要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如是,是否
已经取得相关审批。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8210、请申请人说明公司有无参股含有房地产业务企业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
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8311、请申请人说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相关主体出具承诺并披
露。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85
1、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 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 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报告期 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 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品报备情况,过 渡期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 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
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 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
(一)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
本行按照业务实质对理财产品分别进行表内和表外核算,相关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 号》(财
会[2015]23 号)等规定对结构化主体的核算要求,也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法规及 政策。对于保本理财产品,本行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因此 纳入表内核算;对于非保本理财产品,本行作为资产管理人,按照理财业务协议 约定受托管理投资者的资金并进行投资,并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支付投资收益,相 关收益及风险均由理财产品投资者承担,本行仅根据理财业务协议规定的权利获 得回报,获取的报酬占非保本理财业务整体收益的比例较小。因此,本行未将非 保本理财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均在表外核算。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理财产品规模及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千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表内理财 - - - - 5,307,776 9.62 5,853,716 10.12
表外理财 52,017,235 100.00 51,488,661 100.00 49,894,258 90.38 52,003,545 89.88
合计 52,017,235 100.00 51,488,661 100.00 55,202,034 100.00 57,857,261 100.00
(二)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存续的各系列理财产品的募集金额、期限及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产品类型 募集余额 期限 产品结构
“长江·财惠”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3,170,464 6 月~2 年 83.79%投向债券,16.21%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金惠”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8,158,659 6 月~2 年 83.57%投向债券,16.43%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进利”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804,350 1 年以内 24.57%投向债券,75.43%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
产。
“长江·聚惠”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8,378,910 6 月~5 年 91.08%投向债券,8.92%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立享人生”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9,254,244 无固定期限 97.73%投向债券,2.27%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灵惠”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4,838,923 3 月~2 年 100.00%投向债券。
“长江·添益金”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2,931,938 3 年~6 年 54.40%投向债券,8.33%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26%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长江·享惠”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3,277,550 6 月~2 年 6.77%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3.23%投向债券。
“长江·鑫利”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403,289 1 年以内 8.86%投向债券,63.65%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27.49%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智享人生”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7,559,416 无固定期限 99.31%投向债券,0.69%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长江·四季人生”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2,252,354 无固定期限 100%投向债券。
“长江·月享人生”系列 非保本浮动收益 544,501 无固定期限 100%投向债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