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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63 沪市 重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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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6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196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文
  件要求,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达到最
  长连续聘用年限(8 年),故 2021 年度本行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行已就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8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43.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42.06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7.53 亿元)。2019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82 亿元。该等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服务,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2 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明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0 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 2006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露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服务,2002 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2. 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行 2021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420 万元(其中内部控
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同比有所下降。本行 2021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 2013 年起,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
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20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已连续为本行提供服务满 8年。2020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为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其开展 2021 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行连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将满 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文件要求,2021 年度本行须变更会计师。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宜与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重庆银行股东注意的事宜。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系满足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相关要求,变更理由正当、充分。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系满足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相关要求,变更理由正当、充分。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作为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系满足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相关要求,变更理由正当、充分。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相关
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作为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变更外部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在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1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香港为本行 2021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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