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9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 2020年度本行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116,661,292 元的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经审计的本行 2020 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31,998,279 元;
(二)按照风险资产 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 584,858,567 元;
(三)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A 股和 H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 0.373 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
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四)2020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 3,474,505,3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295,990,492 元(含税)。2020 年度本行现金分红比例为31.48%(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在相关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能够保证公司 2021 年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