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进行送股
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82%。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2,036,399.4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323,235.67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32,323.57 元后,2022 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140,104,075.90 元。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2 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
末总股本 622,36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
(含税),预计分配利润 62,236,510.00 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下一次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82%。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实了《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