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朝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艳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
较上一期收费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做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营,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审计经验丰富。在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所有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