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 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9.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2,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74.8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45.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账,到
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
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
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
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会同苏垦米
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在完成本次专户注销手续之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对应募投项目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状态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 93010078801400000060 132,821,429.77 本次销户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智慧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0177230000000118 95,329,000.00 使用中
司阳光广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 72010122001339079 517,671,700.00 使用中
司南京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10355000001267657 154,708,600.00 使用中
司南京城北支行 (二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 72010122002495869 246,131,100.00 使用中
司南京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已结项,账户(开户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 93010078801400000060)余额为
41,933.34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大华种业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办理了销户手续,并将余额全部转至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
的募集资金专户,即开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开设的
“10355000001267657”账户。相应的,公司、大华种业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
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且节
余金额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