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5 年 6 月 15
日举行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cb.com)。
二、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含该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不含该日)
2.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
3. 股息发放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
4. 发放对象:截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收市后,在美国纽约梅隆
银行有限公司(卢森堡)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 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 4.65%(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 157,583,333.33 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 141,825,000 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 15,758,333.33美元。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约人民币 10.86 亿元。
三、 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会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境
外优先股的股息。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代持人,是于股权登记日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本行向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付款或按其指示
进行付款,即被视为已经履行本行就境外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