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2-1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锁超市门店项目、生鲜冷链物流系统发展项目、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54,930.12 万元(含募集专户存款利
息 22,145.76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2022 年 4 月 28 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锁超市门店项目”、“生鲜冷链物流系统发展项目”、“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4,930.12 万元(含募集专户存款利息 22,145.7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1,435,389,982 股 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4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1,600,272.1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00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341,600,272.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根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
额
1 连锁超市门店项目 661,500.00 550,000.00
2 生鲜冷链物流系统发展项目 56,958.30 50,000.00
3 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59,065.51 45,925.45
合计 777,523.81 645,925.45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 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元(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专户), 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422172535600 定期、活期 534,310.71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79840188000022553 定期、活期 18,374,998.83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金山支行 698075572 定期、活期 30,391,805.69
合计 49,301,115.23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连锁超市门店项目”、“生鲜冷链
物流系统发展项目”、“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 民币 54,930.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累计使用募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后续 募集资金节
投资金额① 集资金② (扣除手续费)③ 应付金额④ 余金额⑤
连锁超市门 538,234.58 518,210.31 17,151.11 0 37,175.38
店项目
生鲜冷链物
流系统发展 50,000.00 50,001.23 2,603.40 0 2,602.17
项目
福州南通物
流配送中心 45,925.45 33,164.13 2,391.25 0 15,152.57
建设项目
合计 634,160.03 601,375.67 22,145.76 0 54,930.12
注:节余募集资金⑤=①-②+③-④,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
扣除后续应付款项为准,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
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
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用地规
模缩减导致实际资金需求减少,此外,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公司形
成了资金节余。其中:
(1)公司“连锁超市门店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538,234.58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项目已完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518,210.31 万元;
(2)公司“生鲜冷链物流系统发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50,000.00 万元,截至本
公告日,项目已完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投资
金额为 50,001.23 万元;
(3)公司“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 45,925.45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项目已完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投
资金额为 33,164.13 万元。
公司“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资金额差异较大,节
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是项目计划用地 300 亩,但因政府主管部门拆迁安置等原因,
未能按计划取得全部土地,导致项目实际用地为 220 亩,用地面积减少导致资金需
求减少,但该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匹配,实际用地减少不影响项目商业运营,且已实际投入使用,全部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并进入商业运营,为盘活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4,930.12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出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业务运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锁超市门店项目”、“生鲜冷链物流系统发展项目”、“福州南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4,930.12 万元(含募集专户存款利息 22,145.7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业务运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