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18-6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8年11月1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7,650,900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公司2018年9月15日在上交所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通过了《永辉超市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永辉超市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
会、律师各自发表意见认为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二)董事会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1月1日。
2、授予数量:7,650,900股。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量的比例 的比例
李静 核心管理层 1,092,900 14.28% 0.01%
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业务骨干 6,558,000 85.72% 0.07%
总计 7,650,900 100.00% 0.08%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于2018年10月9日发表公告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
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
变动证明》,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
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及授予数量测算(假设授予日为
2018年11月1日永辉超市股票的收盘价8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费用
预计为29,455,965.00元,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年度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费用金额 3,191,062.88 17,182,646.25 6,627,592.13 2,454,663.75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的信息测算的结果,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六、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