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
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收盘价为 0.96 元,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
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收盘价为 0.96 元,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 1 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
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