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0,801,192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89,788,168
1 元。 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110,801,19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3,489,788,168 股,
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3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见。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
明理由并公告。 由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
4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事还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
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八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第八十四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 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也可以由单独
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也可以由单独或者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
5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 立董事候选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或由本 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或由本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最低人数,或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6 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应当自前述
董事会时生效。 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7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制定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制定董事会议事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
8 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事会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各专业委员会
的人员构成、 任期、职责范围、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和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以协助董事会
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准确性。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9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10 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职务,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六)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六)如
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 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
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做出 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做出不实
11 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 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
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董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开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修订相关制度的情况
序号 制度 变更情况 审议生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