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29 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550,103.08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62,689,087.0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 10%,为 16,268,908.7 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工作安排,为确保广电 5G 本年实现商用放号运营,全面推进吉林广电 5G 共建共享基础能力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城网光纤入户改造任务,本年实现全网光纤化战略目标;有效保障光纤终端、各类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物资供应等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资金状况,2021 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视传媒 60192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毅 刘晓慧
办公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
息枢纽中心 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电话 0431-88789022 0431-88789022
电子信箱 sunyi@jishimedia.com liuxiaohui@jishimedia.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
业,隶属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这一细分行业。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公司是吉林省区域内唯一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
2020 年 2 月,中宣部联合九部委下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
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 5G 建设一体化发展。2020 年9 月,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 5G 建设一体化发展进入快车道。
2021 年 1 月 26 日,中国广电与中国移动在北京签署 5G 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启动 700MHz 5G
网络共建共享。中国广电与中国移动 5G 战略合作标志着广电正式驶入 5G 移动通讯快车道,整个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阶段。700MHz 是稀缺资源,对构建 5G 优质网络具有独特优势,广电总局将举行业之力,按照边清频边建设的策略,支持广电 5G 发展。中国广电、中国移动将深刻把握5G 共建共享的重大机遇,精准把握发展目标,细化落实战略合作内容,加快共建 700MHz+2.6GHz5G 精品网络,推动合作朝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方向不断前进,全国广电网络运营商预计将在2022 年实现 5G 商用放号运营。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主要依托有线数字电视智能光网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交互式现代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接收、转发和传输等基本业务;依托 IP数据网、VOD 交换网和 DCN 网三大承载网络,开展各类宽带互联网等双向数据增值业务服务。同时,为了在国家“三网融合”产业政策全面放开、网络技术迭代加速等市场竞争格局下实现企业垂直跃升,公司以国家全面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引,在吉林省内围绕政务信息化及智慧产业布局,开展各类社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战略转型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以“大力倡导追求卓越,注重细节,结果导向、如履薄冰的生存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勇敢正直、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大力营造全心全意、立即行动、亲力亲为、负责到底的工作作风;大力构建明确任务、锁定结果,再造流程、锁定责任,考评绩效、锁定价值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发展核心理念。以“靠市场生存,靠竞争能力取胜”的经营理念,通过“不仅让用户满意,还要让用户感动”的服务宗旨,向“以人为本、充满活力、富于效率、跨区域、多元化经营的国家级现代文化企业”战略前景和目标不断迈进。
1.盈利模式
1.1 广播电视基本业务
1.1.1 广播电视基本收视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公司为吉林省广播电视用户提供高清、超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直播、VOD 视频点播、数据广播扩展和各类互联网平台应用等增值业务服务。
目前,该项业务收入类型主要包括基本收视费、视频点播费及各类增值业务服务费收入等。
1.1.2 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费业务。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获得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授权,接收并通过网络向用户传输有线电视节目信号,为全国各地电视节目供应商提供网内落地传输服务。该项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各电视台在吉林省内播放节目向企业缴纳的落地费,企业在收取落地费后传送缴费电视台的信号;为企事业单位传输信号服务收入;需求单位线路使用维护费收入等。
1.1.3 数字电视工程业务。公司根据城市建设、物价及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省内新建商品住宅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服务,并获得数字电视工程服务费收入。该费用包括有线电视从主干网至用户终端的施工工程、材料及其他费用。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费用计入商品房成本。
1.1.4 基于数字电视网络下的宽带互联网业务。公司通过广播数字电视双向网络向公众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类应用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带服务费。
1.1.5 智能终端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在有线电视数字化过程中,对机顶盒的发放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广电局制定的吉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3 号)规定,在整体转换期限内,为每个有线模拟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机免费配置一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非第一台电视机使用的有线数字机顶盒,及后续由于换代或为承载更多业务内容而更新的终端,由用户自行向公司购买,公司获得终端产品销售收入。
1.2 社会信息化服务业务
1.2.1 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依托“混合云构架”设计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政企用户提供强大的云计算资源、高效能存储、大数据应用,提供流媒体应用、VR 场景、高密保护等增值服务,以服务费形式收费。
1.2.2 集团客户数据专网服务业务。公司通过为吉林省政企客户、有分支机构的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等集团客户提供本地和异地间的专线网络,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带宽需求,为客户提供数据、图像、视频、语音等业务的实时传输需求,提供及时在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产品,以专网服务费形式收费。
1.2.3 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为集团客户提供所在行业或领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平台建设及相关应用服务等,并向客户收取方案设计、业务咨询、网络传输保障、平台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等各类服务费用。同时,公司还向各
级政府及政府主管行业提供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城市等智慧产业开发应用服务业务。
2.主要业务服务保障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 96633 客户服务平台为支撑的 7×24 小时立体式服务保障体系。全省客户服务
工作由本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全面负责,实行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标准的运行管理机制。客服热线以集中式呼叫系统为依托,为全省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提供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宽带点播交互业务和集团用户信息化业务的费用查询、充值缴费、故障申告及投诉咨询等服务。各分公司负责接收工单、上门服务和营业厅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客服热线对报障工单、投诉受理单进行 100%回访,同时对客户满意度进行统计调查。对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回访记录;对不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催办单,督促原服务单位或部门继续解决处理,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5,180,922,787.31 14,181,320,676.39 7.05 14,166,565,344.3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6,968,035,165.61 6,930,831,526.37 0.54 6,961,781,140.28
产
营业收入 2,079,765,156.57 1,971,042,781.01 5.52 1,927,661,632.92
扣除与主营业 /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2,056,239,542.13 1,943,588,470.86 5.8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26,550,103.08 64,820,830.30 -59.04 100,376,645.88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88,950,087.77 -83,589,251.89 -6.41 4,863,253.04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12,655,869.44 710,647,084.70 28.43 606,000,568.27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0.56个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