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增加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独立董事:王文生 吴国萍 董汝幸 毛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