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3-02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8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 人。
(7)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59,235.55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832.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11.85 万元。
(8)2021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87 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7,940.84 万元,天衡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2 年末余额)1,656.5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从
业人员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景亚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翟迎春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能金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景亚、签字注册会计师翟迎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能金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衡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45万元,另内部控制审计100万元。系统筹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计取的服务费用。相关费用与 2022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不承担天衡事务所派员审计中发生的差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有关信息,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审查和评估,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兼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衡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从 2014 年8 月起服务于公司,工作情况良好。天衡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