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1 路 347 号 18 层,邮政编码:310006。 环城北路177号浙江数字出版大楼1幢21
层,邮政编码:310005。
第八十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2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监事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
的,以及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
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九十七条 第二款 第九十七条 第二款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一) 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
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弟姐妹等);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5 名股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属;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举情形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
3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定的其他人员;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七)公司章程规定其他人员;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 情形的人员;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
解除其职务。 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
他人员。
“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重大业务往来”指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任职”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第(四)项至第
(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
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选连任。 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4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之一或独立董事中缺乏会计专业人士时,
数的 1/2。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按照 其中:设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和独立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相关工 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5 作制度履行职责;设董事长一人,由董 程及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履行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责;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九条 第二款 第一百〇九条 第二款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规的规定以及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事组成,其中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风险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6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风险控制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召集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成员应当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