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经审议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6.2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
收费总额 3.4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敏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58.7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1.3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270.00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0 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罗兵咸永道为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第四次会议经审议通过,拟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同意罗兵咸永道2021年的审阅/审计费为人民币1498万元(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职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2020年度提供的审计服务总体满足了公司的实际需求;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亦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罗兵咸永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分别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经审查,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罗兵咸永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分别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通过,我们事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远海控2021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之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3、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