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8-037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获批
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13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之议案》。根据上述议
案,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和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财务”)按照集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实施重组整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在两家财务公司吸收合并的同时,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和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将其分别直接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同步无偿划转至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本次交易的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
合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近日,中海财务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批准中远海运集团承接中海集团、中远集团持有的中海财务股权,股权承接后,中海财务所属集团变更为中远海运集团;同意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并设立北京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远财务解散,其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中海财务承接,中海财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北京分公司开业;中海财务及中远财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吸收合并及解散注销手续,中远财务解散后的未了事宜由中海财务负责处理。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中远海运集团成为本次吸收合并后财务公司的集团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吸收合并后财务公司11.04%股权。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