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09-017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
团”)自2008 年9 月12 日至2009 年9 月11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18,662,678 股。本次
增持前,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472,806,911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53.57%。本次增持后截至目前,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A 股股份
5,491,469,5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 75%,中远集团及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为54.55% (有关一致行动人增持H 股的情况详见公
司2008 年年报)。
本公司于2009 年11 月6 日接到中远集团通知,中远集团已经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
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22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分别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99,842,178 股,
导致合并控制本公司总股份的54.5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