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4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八次董
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转型发展需要,同意注销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以下简称“煤炭运销分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煤炭运销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次注销煤炭运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董事长王志根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占峰、黄国良、姚直书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姚直书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凤东、崔利国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黄国良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潘红霞、崔利国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