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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18 沪市 新集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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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于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于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3-00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具体
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饶发电公司”)。
      投资金额:江西上饶发电厂 2×1000MW 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上饶发电项目”)动态总投资 78.6 亿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 20%,其中: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0.21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江西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50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双方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风险提示:上饶发电项目最终装机规模、投资进度、收益情
况等可能受到市场、环境保护、投资等各方面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积极发挥公司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江西省上饶市区域
火电产业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政策,促进公司煤电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煤电一体化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与国电投江西公司拟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 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项目,双方拟签署合作投资协议,合作双方同意按公司控股 65%、国电投江西公司参股 35%的股权比例设立上饶发电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

  (二)上饶发电项目已取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上饶发电厂 2×1000MW 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核准文件(赣发改能源〔2022〕724 号)。
  (三)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建设江西上饶 2×1000MW 发电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项目公司投资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 66 号

  4、法定代表人:徐国生

  5、注册资本:285,793.9357 万元


  6、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12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5787948475

  8、经营范围:电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电能及配套设施的销售,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物资供应、经销。环境保护工程、粉煤灰等电厂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开发与利用。实业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提供劳务服务、中介服务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国电投江西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国电投江西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48.58 亿元,净
资产 147.71 亿元,营业收入 170.6 亿元,利润总额 1.59 亿元,净
利润 0.3 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

  2、注册资本:157,2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镇

  4、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电投江西公司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江西上饶发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达成合作开发共识,拟订立协议。双方签署的投资协议明确了出资双方的相关信息,确定了投资标的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确定了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以及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和投资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条件等进行了约定。

  1、首期新建项目为 2×1000MW 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封闭式煤场、取水、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辅助设施。

  2、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0.21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国电投江西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50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双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期现金实缴出资。

  3、组织机构:

  股东会:股东会由上饶发电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是上饶发电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3 名董事,国
电投江西公司提名 2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提名董事担任;副董事长 1 名,由国电投江西公司提名董事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双方各提名 1 名监事,另设
职工监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
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国电投江西公司提名监事担任,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高级管理层: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设副
总经理 3 名,公司提名 2 名、国电投江西公司提名 1 名,董事会聘
任。

    五、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国电投江西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饶发电公司,能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与公司主业协调同步发展,促进公司煤电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煤电一体化规模,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提质创效提供增长点。

  本次对外投资将以公司现金出资投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因宏观经济发展减速、电源建设不配套等造成电力供需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同时,随着低碳环保的趋势持续加强,未来省内火电利用小时面临持续下降的风险,可能会造成项目盈利能力下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提前做好生产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机组运行管理水平,降低厂用电率、煤耗指标,实现“降本增效”,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同时,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加快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二)环保风险

  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节能减排政策变化或碳排放指标不足,需要通过交易获得额外碳排放指标,可能造成项目运营成本增加,进而影响项目收益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将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措施,实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积极配合上饶市政府取得省、市环保部门对项目的支持,及时跟踪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做好机组节能减排工作。

  (三)投资风险

  该项目投资较大,工期较长,项目施工期间存在原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贷款利率调高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方式,把握政策机遇,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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