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0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具体实施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目前尚处于筑基础、补短板阶段,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偏高,资金需求较大,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在建矿井基建、生产矿井安全技改、电力项目及征地搬迁费用。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0 年度净利润 1,151,587,898.57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5,158,789.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477,326.64元,及出售中煤新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2,913,049.19 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51,810,83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76,008,648.54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2,590,541,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90,668,963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1,185,339,685.54 元结
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47,100,522.63 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90,668,96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煤炭行业存在安全风险高、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期长等特点。近几年,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产能的不断深化,以及对进口煤的政策调整,叠加行业政策层面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和中长期合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落实,煤炭企业经营状况趋于好转。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低碳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呈现加速趋势,煤炭消费需求增长将可能逐步放缓,未来煤炭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2014 年、2015 年,由于煤炭行业市场原因,公司连续出现较大亏损,2016 至 2020 年度,公司虽连续实现盈利,但盈利基础仍较弱,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居高不下,截至 2020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为 72.95%,公司目前仍处于筑基础、补短板阶段。
为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坚持“六稳六新”和“稳中提质、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以“打牢‘保安、提质、创效’基础,全面优化提升,将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为工作主题,持续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改革、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大减负和补欠力度,
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继续完善产品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发展战略为“三四五”发展战略,即: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智能化示范基地、轻资产管理基地“三大基地”综合体,发展煤电产业、煤气产业、煤智产业、煤链产业“四大产业”集合体,建成清洁能源经济园区、煤制气循环经济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智谷电商产业园区、煤电循环经济园区“五大园区”融合体,通过实施“三四五”产业规划,使公司基地建设、产业建设、园区建设形成系统性战略工程,逐步使公司形成煤电并举、多元发展的局面,实现转型发展。
2021 年,公司在建矿井基建、生产矿井安全技改、部分电力项目及征地搬迁费用等资本性支出预算约 21.82 亿元,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三)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4,710.05 万元,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600.86万元(合
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63,206.91 万元),扣除拟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9,066.90 万元后, 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
剩余未分配资金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 2021 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
同时,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前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盈利基础仍较弱、资产负债率偏高和资金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回报等因素,同意董事会做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2,590,541,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90,668,963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1,185,339,685.54 元结转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后续发展和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