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15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
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10 名,其中胡天高董事以视频形式参会。陈海强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马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建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夏靖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夏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通过《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夏靖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陈晟先生已辞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对陈晟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金融控股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通过《关于本行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应宇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宇翔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 2024 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应宇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2024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宇翔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高管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差旅及临时住房管理实
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核定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陈海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是浙商银行董事会根据《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核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29 日
附件
夏靖先生简历
夏靖先生,1980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
海分行办公室、外事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际部区域金融合作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期间担任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执行董事顾问),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综合秘书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