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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6019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1月21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宋清华监事因疫情原因视频参会,高强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张范全监事出席并发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聘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事会工作需要,聘任吴方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吴方华先生简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月 21 日

附件

                      吴方华先生简历

  吴方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信贷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萧山支公司副总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浙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同业总部副总经理、同业市场部总经理、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方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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