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本行”)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配股”)的方式进行。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本公司利润实现和
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本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本公司的每
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本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相
关内容。
本次预案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配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配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照 A 股和 H 股上市公司关于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核对,确认本公司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 A 股和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 A 股配股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本次 H 股配股拟以 H 股配股股
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 H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H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268,696,778 股为基数测算,
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6,380,609,033 股,其中 A 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5,014,409,033 股,H 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 1,366,200,00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本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
综合考虑本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
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 A 股配售对象为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配售对象为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 H 股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 A 股和 H 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
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监管部门与交易所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 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 180 亿元)。本次配股募集的
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公司资本充足率,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 A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A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
本次 H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H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流通。
本次配股预案于2021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已经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3 月出具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配股方案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163 号)。本次配股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1009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公司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1979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248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2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为了符合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
式,对 2019 年度的比较期数据进行了重分类,本节所涉及的 2019 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 2020 年财务报告比较数据。
本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情况如
下(如无特殊说明,本节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数据,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 142,642 141,510 137,441 131,029
项
贵金属 8,716 5,899 19,478 21,25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40,813 39,391 38,827 17,725
构款项
拆出资金 2,810 12,762 5,637 9,184
衍生金融资产 13,877 14,264 23,434 13,8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3,171 22,352 57,067 28,95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389,673 1,311,889 1,165,875 998,93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2,880 179,197 129,269 129,266
-债权投资 351,080 374,558 336,109 305,160
-其他债权投资 148,426 96,805 62,013 82,9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62 1,262 994 690
固定资产 14,614 14,665 13,474 12,673
使用权资产 2,979 2,943 3,050 3,256
无形资产 2,207 2,213 2,070 2,0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56 18,077 14,620 11,831
其他资产 56,963 48,936 38,867 31,931
资产总计 2,481,669 2,286,723 2,048,225 1,800,78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269,979 236,976 148,273 132,950
放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54,564 50,990 84,768 94,065
拆入资金 48,862 41,021 48,543 33,853
交易性金融负债 15,702 12,512 9,231 15,143
衍生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