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五届董
事会 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年 6月 9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年
6月 16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 14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11 名,其中王建董事、胡天高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周志方独立董事因其他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童本立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高勤红董事、楼婷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均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仁康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名单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名单具体如下:
执行董事人选:沈仁康、张荣森、马红、陈海强;股东董事人选:侯兴钏、任志祥、高勤红、胡天高、朱玮明、庄粤珉;独立董事人选:郑金都、周志方、王国才、汪炜、许永斌、关品方。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人选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人选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
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名单,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张荣森为浙商银行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张荣森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张荣森为浙商银行行长。
张荣森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恒逸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浙商银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浙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召开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6月 16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沈仁康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
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沈仁康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30,000 股,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荣森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北京
分行党委书记。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张先生曾任广发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筹建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张荣森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438,000 股,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红女士,1972 年 4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硕士学
位。马女士曾任青岛警备区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马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海强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杭州分
行党委书记。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
主任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行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陈海强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157,000 股,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侯兴钏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侯先生曾任浙江省地
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干部、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分局副局长(挂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挂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事业单位管理六级;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侯兴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志祥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高
级经济师。任先生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主管;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经济师、副主任、主任。现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任志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勤红女士,1963 年 7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生、高级经
济师。高女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信贷科科长、科级稽核员与武林支行副行长;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顾问。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高勤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天高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EMBA、高级经
济师。胡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胡天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玮明先生,1969 年 3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朱
先生曾任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金融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金融事务部主任。现任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浙港商贸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朱玮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庄粤珉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庄先生曾任华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业务主管;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复星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庄粤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金都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
一级律师资格。郑先生曾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国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郑金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志方先生,1956 年 1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
级经济师。周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储蓄部主任、副行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正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