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 1,200 万元自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本公司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计划不豁免其应履行的稳定股价义
务。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仍需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预案》项下相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时,履行稳定 A 股股价的义务。
本公司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全体高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徐仁艳先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蔓萱先生,党委委员、副行长吴建伟先生,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先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荣森先生,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刘贵山先生,
行长助理陈海强先生,行长助理骆峰先生,行长助理盛宏清先生,首席信息官宋士正先生,首席财务官景峰先生等 11 人(上述人士以下统称为“增持主体”)。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本公司股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5、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1,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增持主体 增持金额下限
徐仁艳 200
徐蔓萱 200
吴建伟 200
刘龙 200
张荣森 100
刘贵山 50
陈海强 50
骆峰 50
盛宏清 50
宋士正 50
景峰 50
合计 1,200
6、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
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
增持期间,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自愿承诺将上述所持股票自买入之日起锁定 3 年。
3、增持主体自愿增持计划不豁免其应履行的稳定股价义务。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仍需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预案》项下相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时,履行稳定 A 股股价的义务。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