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4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94 元/股,对应的 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9.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J66)”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91 倍(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本次发行市盈率高
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文)的要求,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9 年 11 月 6 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进行的申购将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并推迟刊
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 年 11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
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9 年 10 月 23 日登载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
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上述网下锁定期安排。
5、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4.94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2)8.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货币金融服务(J66)”。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
金融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91 倍。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 9.3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0 月 18 日前 20 个 2018 年 2018 年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日(含当日) 每股收益(扣非前 盈率(倍)
均价(元/股) 后孰低,元/股)
000001 平安银行 15.77 1.39 11.35
600000 浦发银行 12.37 1.84 6.72
600015 华夏银行 7.59 1.56 4.86
600016 民生银行 6.14 1.14 5.38
600036 招商银行 35.37 3.11 11.37
601166 兴业银行 18.23 2.63 6.93
2019 年 10 月 18 日前 20 个 2018 年 2018 年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日(含当日) 每股收益(扣非前 盈率(倍)
均价(元/股) 后孰低,元/股)
601818 光大银行 4.25 0.61 6.97
601998 中信银行 5.91 0.88 6.72
算术平均值 - - 7.5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注: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亦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
相关规定,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
别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9 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