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1月2日报送)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申报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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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行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4.90 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
行资本需求情况、 本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
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2,449,696,778 股,其中 A 股不超过
18,654,696,778 股, H 股为 3,795,000,000 股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 18,654,696,778 股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3,795,000,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本行内资股股东浙江金控、旅行者集团、恒逸集团
及其关联方恒逸新材料及恒逸有限、横店集团、广
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东阳三建及广厦股份、能源集
团、通联资本、西子电梯、上海西子联合承诺自本
行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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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行内资股股份, 也不向本行回
售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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