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公司新材料业务处于产能提升阶段,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公司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即“乐山二期”)总投资约为 53 亿元(实际投资额以最终投入为准),除募集资金 209,007.40 万元及相关利息外,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目前,乐山二期已实际投入资金合计 169,091.2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57,719,633.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14,602,86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389,837.193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3.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956,069.64 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1,389,837.193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行业,光伏行业是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广阔。国内光伏产业链完善,在全球新能源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光伏行业具有较强的波动性,目前国内光伏行业出现了阶段性的供需波动。
公司主要围绕光伏产业链进行布局,覆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发电等领域。高端装备业务、新材料业务主要涉及高端设备、单晶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发电业务为太阳能光伏和风力发电。目前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新能源发电业务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新材料业务处于产能提升阶段。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0,151.6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3,595.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90.09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在报告期内出现下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2.70%。面对行业波动,公司坚持
稳健经营,在稳步扩展业务的同时,将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因新材料业务目前处于产能提升阶段,未来十二个月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等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原因为新材料业务处于产能提升阶段,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公司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即“乐山二期”)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筹建。乐山二期计划总投资约为53 亿元(实际投资额以最终投入为准),除使用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09,007.40万元及相关利息(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3、临 2022-034、临 2022-036、临 2022-041)外,其余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2023 年,公司有序推进乐山二期的厂房施工、设备安装等工作。截至目前,乐山二期的单晶炉已全部安装完毕,其他配套设备的安装也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合计169,091.26 万元。2024 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乐山二期的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和支付节奏,该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乐山二期项目资金需求,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将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并对现金分红按股东持股比例分段表决情况予以统计并披露。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