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京运通”或
“京运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585,16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8.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5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2,491,499,998.8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90,073,975.03 元(不含增值税)。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54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1,032,378.12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 1,183,000,000.00 元;本年度使用 858,032,378.1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54,289,902.5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11050171360000001713 511,395.62
开发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1245795 92,225,451.6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1000001610120100007322 266,642.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 632590898 224,846,115.9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321130100100432533 225,064,212.51
区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1071300001056796 11,376,084.28
合计 -- 554,289,902.51
注:2023 年度从宁波银行 77010122001245795 账户、中国民生银行 632590898 账户、兴业银行
321130100100432533 账户分别转入成都银行 1071300001056796 账户 124,316,224.60 元、302,500,000.00 元、
439,000,000.00 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 年内使用不超过 13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本年度公司及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未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京运通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运通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京运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京运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是否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9,007.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803.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9,007.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103.24
83.94%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生重大变
(如有) (1) (2) 金额的差额 (4)= 期 效益 效益 化
(3)=(2)-(1) (2)/(1)
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 是 209,007.40 — — — —
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 是 78.52 2024 年 12 月
片项目 209,007.40 209,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