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1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 24GW 单晶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签署《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GW 单晶拉棒、切方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建设 24GW 单晶拉棒、切方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70 亿元(人民币,下同),将分两期实施,先期建设一期 12GW 拉棒、切方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一期投资约 40 亿元。乐山市人民政府指定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或“甲方”)与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61)。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63、临 2020-067)。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1、项目公司已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MAACF30T35
法定代表人:关树军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21 年 01 月 12 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与高新投签署了《股东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同”),作为双方出资行为的规范。本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其中:乙方出资 21 亿元,甲方出资 9 亿元,
股权比例分别为 70%、30%。乙方签署担保合同确保甲方全部出资安全。
(2)回购条款
自项目公司一期项目正式投产五年内的任何时间,乙方有权提前 3 个月正式书面通知甲方,回购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若在上述期间乙方未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则以正式投产满五年期后的当天为回购时间,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项目公司除外)应当在上述回购时间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全额受让甲方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若乙方指定第三方回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乙方对第三方支付甲方回购款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评估程序确认其价值,评估及回购过程应该按照国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撤销。
(4)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风险提示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股东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