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京运通 证券代码:60190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廿三日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2、3 号》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运通”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5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
股本总额85977.03万股的0.58%,其中首次授予450万份权益占总股本的0.52%,
预留5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10.0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5977.03
万股的0.29%。其中首次授予22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45.00%,预留
2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0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
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
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5977.03万股的0.29%。其中首次授予225万
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45.00%,预留2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5.0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80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3.19元。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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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
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
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6、激励对象朱仁德、刘耀峰、刘煜峰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需经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参与本激励计划。
其余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
励计划。
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公司承诺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30日内未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未在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
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9、公司承诺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0、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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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 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6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6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7
第六章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解锁)的程序 ........ 22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23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24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26
第十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