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披露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方正证券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期后 指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
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人寿 指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方正集团 指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方正承销保荐 指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民族证券”)
方正和生投资 指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中期期货 指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投资 指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基金 指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香港金控 指 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际丰 指 上海际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瑞信证券 指 公司参股子公司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VaR 指 风险价值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指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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