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2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
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 年 7 月 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上
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1 年 1 月 22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
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函,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
团重整投资者。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
函,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方正集团
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通过线下书面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本次设立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各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