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0-07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5,139.5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3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公开发行6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0,000手(60,000,000张),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714,932.7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70,285,067.25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8092_H01号)验证确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6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实际
金金额 可投资金额
1 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 司 516,350.74 314,000.00 311,028.51
Kamoa-Kakula铜矿项目
2 塞尔维亚Rakita勘探有限公司 336,197.73 218,000.00 218,000.00
Timok铜金矿上部矿带采选工程
3 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铜山 94,751.15 68,000.00 68,000.00
矿采矿工程项目
合计 947,299.62 600,000.00 597,028.51
注:“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Kamoa-Kakula铜矿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实际可
投入金额的差额2,971.49万元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11月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25,139.52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125,139.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9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 87,266.50 87,266.50
Kamoa-Kakula铜矿项目
2 塞尔维亚Rakita勘探有限公司 35,538.30 35,538.30
Timok铜金矿上部矿带采选工程
3 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铜山矿 2,334.72 2,334.72
采矿工程项目
合计 125,139.52 125,139.52
注: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Kamoa-Kakula铜矿项目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以美元结算为13,197.60万美
元,以2020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61
元计算,折合人民币87,266.50万元。塞尔维亚Rakita勘探有限公司Timok铜金矿上部矿带采选工程的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以美元结算为5,374.58万美元,以2020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
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61元计算,折合人民币35,538.30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0年11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23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合法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紫金矿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23 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 2020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紫金矿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审计机构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上述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11月 9 日止的预先投入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