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董事长王树东委托执行董事廖华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非执行董事徐倩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执行董事廖华军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建议公司 2023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计 5,860,214,700 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 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 0.442 元(含税)。
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
议。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配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批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
(六)批准《关于<财务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批准《关于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赞成票:4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0 亿元,由公司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按持有中煤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增资 54.60 亿元、中国中煤增资 5.40 亿元。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廖华军、赵荣哲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八)批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九)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
(十)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
议。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 30 万元/年,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 9 万元/年发放工作补贴(以上均为税前标准,根据任职时间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上年度标准保持一致。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
同意将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二)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三)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四)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制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进行的修订,同意制订《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