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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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梁创顺先生
因故未能出席,已委托董事张成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度业绩公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
述定期报告。
2、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配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建议公司2017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0%,计 724,327,800 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055元(含税)。
5、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8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18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收费保持2017年水平不变,仍为1,035万元(税前)。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7、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
述报告。
8、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建议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2018年度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30万元
人民币(税前,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按实际履职时间计薪)。
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负担。
9、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11、批准《关于上海能源公司协议转让“三供一业”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将所持“三供一业”相关资产按11,67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12、批准《关于上海能源公司协议转让市政社区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上海能源将所持市政社区相关资产按3,897.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屯公
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13、批准《关于北京煤机公司协议转让“三供一业”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三供一业”相关资产以3,613.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邦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