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盛汇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
“银河盛汇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 银河盛汇稳健1号集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4.1% 40.66
理有限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
公募基金产品 5,000 净值型 -
司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62天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
开放式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
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银河盛汇稳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2)产品期限: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3)管理费:0.3%/年
(4)托管费:0.02%/年
2、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认购金额:5,000 万元
(2)产品期限:2024 年 2 月 1 日起,开放式
(3)管理费:0.3%/年
(4)托管费:0.1%/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银河盛汇稳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含非公开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可分离债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 A 份额(优先份额)等。(2)其他资产: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国债期货。
2、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及公募基金产品,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461,493.12 496,816.73
负债总额 126,081.58 141,510.25
净资产 335,411.54 355,30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74.17 8,022.97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8.48%,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
金的 3.5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4.22%,占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02%,不会对公司未来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理财产品 78,639 12,271 747.47 66,368
2 信托理财产品 13,917 0 0 13,917
3 公募基金产品 6,000 1,000 4.91 5,000
合计 98,556 13,271 752.38 85,285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