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1,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水星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18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
经过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购买金额 预期年化收 收回金额 投资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协议签订日 产品到期日
(万元) 益率 (万元) (元)
江苏银行镇 江苏银行结 2022年2月16 2022年8月
2,000 1.4%-3.63% 2,000 222,013.33
江润州支行 构性存款 日 16 日
江苏银行镇 江苏银行结 2022年2月16
3,000 1.4%-3.63% 2022/8/16 3,000 332,145.00
江润州支行 构性存款 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
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 公司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银河水星6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子公司亚星(镇江)系泊链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办理“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 银河水星6号集合
券商理财产品 3,000 4.49% 67.16万元
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1.55%、2.5%、 12.04-20.97万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银行理财产品 1,500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7% 元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2天 固定收益类 - - - 否
189天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银河水星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期限: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
(2)预计年化收益率: 4.49%
(3)认购金额:3,000 万元
(4)管理费:0.4%/年
(5)托管费:0.03%/年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产品期限: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2)预计年化收益率:低档收益率 1.55%、中档收益率 2.5%、高档收益率 2.7%
(3)认购金额:1,5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银河水星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413,722.63 415,624.65
负债总额 89,671.44 88,930.67
净资产 324,051.20 326,69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8.87 7,159.85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1.40%,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
金的 2.9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38%,占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8%,不会对公司未来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