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740,595.7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5,782,784.96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600,41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7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