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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86 沪市 江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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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8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会计师事务
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3-010 号《江河集团关于
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核销。其中应收账款104,133,366.55 元,其他应收款 10,617,859.82 元。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114,751,226.37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3-009 号《江河集团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九、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阜阳泽明眼科医院、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维视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20 亿元;对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30 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

    十、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 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3-008 号《江河集团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并为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而制定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3-007 号《江河集团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二、通过《江河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三、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3-011 号《江河集团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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