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3 号《江河集团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会计师事
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2 号《江河集团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九、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 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授权董事长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 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1 号《江河集团关
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
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为 233,707,796.64 元,其中应收账款 233,407,796.64 元,其他应收款 300,000 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均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十二、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通过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北方总部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的主要实施主体,本次投资主要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投资新设济南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以济南公司为主要实施主体建设集团北方总部相关配套安居工程,可以依托济南的区域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北方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依托公司在设计、幕墙、内装、机电、总包等建筑领域的领先优势,以建筑行业步入碳中和、装配式、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绿色建筑新格局为契机,致力于将公司在济南建设的集团北方总部项目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打造为以集成化绿色建筑为主要定位的产城融合示范项目,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建筑全产业链践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4 号《江河集团关
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十三、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 20%的限额内,行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上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对潜在标的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股权的投资,因调整持股比例获得的收益也可用于再投资其他标的公司,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授权的限额范围内。同意在董事会的授权的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但对能够控制标的公司使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且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除外。授权有效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5 号《江河集团关
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现持有的以及本次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包括2020年报披露期初持有的金融资产以及通过二级市场投资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16 号《关于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十五、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六、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
午 2:3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1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