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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屈艳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屈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选举,任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屈艳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屈艳萍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屈艳萍女士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屈艳萍女士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备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条件。屈艳萍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的要求。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屈艳萍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提名其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4 日
附件:

                          屈艳萍女士简历

  1966 年 7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于 1987 年 6 月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 年 1 月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
位。屈女士于 1988 年 5 月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后更名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贷款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
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
业部(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榆树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7 月,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2008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及董事总经
理,其间:2010 年 11 月至 2020 年 9 月先后兼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董事
总经理。自 2021 年 9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