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881 沪市 中国银河


首页 公告 601881:中国银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601881:中国银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601881:中国银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22 年 3 月 30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
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青海金融大厦 M1919 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方
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9,875,010,847.38 元,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以及交易风险准备金、扣除永续债利息支出,并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后,2021 年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6,241,011,589.7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人 民 币
20,369,533,218.62 元,减去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
人 民 币 2,230,196,926.54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人 民 币
24,380,347,881.81 元。


  2021 年度公司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137,258,75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总额为人民币 3,142,550,214.67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配售、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 3,142,550,214.67 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
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公司将就本次股息派发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日期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管理
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1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包括 A 股年报和 H 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
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 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版本,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 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 股年报同日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
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通过《经营管理层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通过《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通过《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要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通过《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根据公司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公司分支机构建设计划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计划安排资本性支出 7.0 亿元,其中信息系统应急保障资金预算 0.1 亿元。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系统建设、软件购置和新设、撤并经营场所发生的装修改造支出等项目,信息系统应急保障资金预算专用于应急处置中及时采购应急设备和物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职务,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聘任杜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通过《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需要,决定以单独或者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截至本议案获得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 A 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各自 20%之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并决定作出或者授出需要或者可能需要配发股份之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者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而该等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成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需要或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
日;

  3、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议案给予授权之日。

  三、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国适用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并在取得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之权利。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十项、第十五项、第十九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十三项议案将向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银河国际对银河-联昌担保执行情况报告》《银河-联昌马来西亚土著身份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