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22-06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82.08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9%,回购的最高价为 51.40 元/股,最低价为 50.84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51,501,152.09 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二)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30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09%,回购的最高价为 54.00 元/股,最低价为 31.80 元/股,回购均价
49.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44,929,040.1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累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的下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30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09%,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9,973,551 100.00 2,149,973,551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 1,004,575 0.05 22,309,075 1.04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149,973,551 100.00 2,149,973,551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04,575 股股份为公司 2019 年股份回购
方案实施后的剩余未使用回购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 21,304,500 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