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21-01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公司投资的企业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 273,038.93 万元,该部分损益不产生现金流。本年度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不低于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净利润 30%的原则,制定了利润分配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正泰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686,569,702.90 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 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约人民币 1,074,484,488.00 元,约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为 38,783.25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46,231.70 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75%,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低压电器业务所处的电力行业随着全国能源系统不断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大力推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未来仍将持续保持稳定发展。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增长势头持续强劲,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 年,我国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继续保持了全球第一,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 48.20GW,同比增长 60.10%。
(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几年来,公司总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构建了集“新能源发电、配电、售电、用电”于一体的区域微电网,从单一的装备制造企业升级为集运营、管理、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能源企业。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2.5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64.27 亿元,同比增长 7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64 亿元,同比增长 7.82%。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目前阶段公司现有业务拓展及布局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投资的企业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挂牌上市,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273,038.93 万元,该部分损益不产生现金流。本年度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不低于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原则,制定了利润分配预案,扣除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后,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9.56%。同时,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战略目标等因素,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
(五)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开展,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业务拓展及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等事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 2020 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1 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