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7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拟回购金额: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4,300 万元(含)。
3、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关于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18,由公司董事长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22 亿元~4.43 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46.08万股~4,082.95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25%~0.50%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865431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避免公司价值被资本市场长期低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等资金来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4,3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82.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额(万元)
2,046.08- 自股东大会审议
减少注册资本 4,082.95 0.25-0.50 22,200-44,300 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金额上限 44,3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8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82.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
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3,806,353 100% 8,102,976,860 100%
股份总额 8,143,806,353 100% 8,102,976,860 100%
注 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 2:按照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股份结构情况,作为回购
前情况进行测算。
2、按回购金额下限 22,2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8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
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3,806,353 100% 8,123,345,523 100%
股份总额 8,143,806,353 100% 8,123,345,523 100%
注 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 2:按照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股份结构情况,作为回购
前情况进行测算。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