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与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叶红军先生、朱媚女士为股东监事候选人,另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包括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1.1推举叶红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推举朱媚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日
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红军先生
1963 年生,现任公司监事,也是现任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就职于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曾历任交通部政策法规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法律处副处长,交通部水运管理司价格规章处副处长、处长,交通部水运司法规处处长,交通部海事局挂职任局长助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处长。叶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硕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红军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叶红军先生目前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任总法律顾问。除上述情况外,叶红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媚女士
1968 年生,现任本公司监事。曾在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总经办、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办工作,任职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期间在云南省临沧市挂职市委委员、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现任中
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朱媚女士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媚女士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朱媚女士目前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朱媚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