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1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已分配利润人民币 52,650,000 元,公司 2019 年度末
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 2019 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公司考虑了目前实际经
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17,243,708.67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53,964,483.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396,448.33 元后,母公司 2019 年度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228,568,034.9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56,733,410.15 元,扣除 2019 年分配的现金股利 140,400,000.00 元(含 2019
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 52,650,000 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4,901,445.14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中期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2,650,000 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9-055”《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编号为“2019-072”《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因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决定 2019 年末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致使公司2019 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料,其强度、透光率等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的寿命和发电效率,是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因此光伏玻璃行业是光伏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息息相关。
在全球气候变暖、人类生存环境恶化、常规能源短缺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下,光伏发电技术普遍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显著降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许多国家将太阳能作为重要的新兴产业。
(二)公司期末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1、近年公司发展迅速,在建和改造项目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将在中国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新建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1200 吨的光伏玻璃熔窑。另外,将在越南新建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1000 吨的光伏玻璃窑炉。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已对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300 吨的
光伏玻璃窑炉和一座日熔化量为 600 吨的浮法玻璃窑炉进行冷修。
上述的在建和改造项目尚未完成,预计 2020 年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
2、公司正积极推进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事宜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7%、16%和 12%,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
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监
事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2019 年度末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拟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10:00-11: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 e 互动网站”(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形式召开 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一步交
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