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8 证券简称:中国科传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 16 号四合院文津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2,800,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1.315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胡华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添先进、
付冉冉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董事长胡华强、独立董事浦军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杨建华、张莉、彭斌、杨红梅、职工董事刘俊来、独立董事敖然、独立
董事汪寿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徐雁龙、监事王元、职工监事李
利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凡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总经理胡华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琛,副总经理张凡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1,734,550 99.8342 1,065,733 0.165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2,800,2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2,800,2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2,800,2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2,800,2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1,838,452 99.8503 961,831 0.149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7.01 选举徐雁龙为 642,799,583 99.9998 是
公司董事
7.02 选举黄琛为公 642,799,583 99.9998 是
司董事
8、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8.01 选举张放为公 642,799,583 99.9998 是
司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7.01 选举徐雁龙为 58,61 99.9988
公司董事 3,219
7.02 选举黄琛为公 58,61 99.9988
司董事 3,219
8.01 选举张放为公 58,61 99.9988
司监事 3,21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8 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添先进、付冉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